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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後辦理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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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25 8:58:16
來源: 东京中华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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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日本有關規定,外國人訪問日本時均需辦理日本國簽證。中國(除香港、臺灣)尚未成為該國免除簽證的物件地區,因此中國人訪問日本,不管要逗留幾天都必須提前辦理好簽證。以“探親、訪友”、“短期商用”之外目的(就業、留學、結婚定居等)赴日時,日本國內的代理人應事先向法務省在全國各地的入國管理局申請並取得“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之後再辦理簽證申請手續。在講座上,日本駐華簽證官中田先生詳細介紹了在留資格、留學手續、簽證申請等各個環節的相關內容。  
什麼是在留資格呢?據介紹,所謂在留資格,即在日本停留的資格,就是將外國人在日本能夠從事的活動,或外國人在日本能夠暫時居住的身份和地位的種類鑒定。  
外國人在日本學習,一般分為兩種:留學和就學。進入大學、研究生院、短期大學(大專)、大學別科(大學預備班)、專修學校的專門課程、高等專門學校等學習的人被授予“留學”的在留資格,通常在留期間為1年或2年。進入高中、專修學校的高等課程、各種學校(日語學校等)學習的人被授予“就學”的在留資格,在留期間為1年或6個月。  
辦理赴日學習的簽證手續比較特別。據中田先生介紹,首先,學生要取得日方學校的入學許可;其次,要在日本的入國管理局取得“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可以通過在日本的親屬幫助申請“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也可以委託所報考的學校申請;最後,在日本駐華大使館或總領事館取得簽證。  
這裏需要提醒學生的關鍵點是:有“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未必就能拿到留學簽證。  
簽證官在決定簽證的時候,會非常關注申請人的日語學習能力和學習意志。有的申請人連基本的日語日常會話也不能應付,就很難使簽證官相信他有能力在日本進行學習。還有的申請人沒有明確的學習目的,只是以留學為藉口到日本打工,這樣也很容易被簽證官拒簽。有的申請人沒有充分的經費證明,使得簽證官懷疑其在日本留學的經濟能力,從而遭到拒簽,赴日留學簽證的資金證明(銀行存款證明)沒有存款時間長短的限制,但在申請“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和申請簽證時都要被參考。  
還有一些申請人的材料被使領館發現有錯誤或者不真實,也會遭到拒簽。中田先生建議學生要儘量和日本校方進行溝通,詳細瞭解學校的各項要求,自己準備真實詳盡的材料。  
中田先生告訴學生,申請簽證,需要通過 
代辦機構 代理申請。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護照、戶口本影本、暫住證(限戶籍非本館管轄範圍者)、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及影本、調查表、學費支付者的在職證明、學生畢業證影本等。 
據瞭解,自2006年4月1日起,持普通護照(因公普通護照、因私護照)的中國公民申請赴日簽證手續費進行了相關調整:一次簽證,215元/人(調整前230元/人);多次簽證:430元人(調整前460元/人);過境簽證:50元/人。目前,簽證審查所需天數一般為4個工作日。  
關於能否在日本打工的問題。中田先生回答,赴日後,在不影響學習的情況下,若通過學校獲得了資格外活動許可,學生就可以進行勤工儉學,每週的打工時間在28小時以內,但“就學”生每天的打工時間不能超過4小時。  
1983年,日本制定擬在21世紀初接收10萬名留學生為目標的“接收十萬留學生計畫”。當時在日本大學就讀的留學生約為1萬人左右,但到2003年時,在日本大學就讀的留學生已達到11萬人,目前,人數已超過17萬人,其中中國留學生人數約為12萬多人。為此,許多學生擔心再申請簽證,會遇到一些不必要的阻礙,導致簽證拒簽。 
對此,中田先生談到了日本留學生政策的基本方向。據介紹,“接收十萬留學生計畫”實現後,日本也要繼續推進留學生交流,雖然在日的中國留學生已超過了“接收十萬留學生計畫”的人數,但日本並沒有對人數進行限制,日本非常希望有更多更優秀的中國學生能夠到日本留學。此外,中田提出,日本還將進一步確保留學生的品質,充實接收體制,並設立日本學生支援機構。  
目前,針對留學生的主要支援措施包括:國費外國人留學生制度,約支援1萬人,本科生每月金額為135000日元,研究生每月金額175000日元;學習獎勵費,約支援1萬人,日本語教育機構、本科生每月金額50000日元,研究生每月金額70000日元;學費減免措施,約支援3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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